为适应学校整体转型发展和内涵建设需要, 2017年7月,学校党委行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采购工作实际,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学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牵头制定学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
(三)依据学校批准的采购项目(货物、工程和服务类),负责组织相关使用单位拟订采购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
(四)负责学校采购预算项目的合同草拟、合同实施跟踪、协助合同验收等工作;负责采购文件的归档,并按上级要求做好采购合同上网报备工作。
(五)负责开展学校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