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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隔音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17-11-13    

川文理交易中心2017X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四川文理学院“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隔音改造项目”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及预算

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隔音改造项目;预算价50950.00元(大写:伍万零玖佰伍拾圆整),超过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

详见《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隔音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清单及要求。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4018室。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1)报价承诺函(加盖鲜章);(2)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六、具体事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4020室。

4.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将其密封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要求申请人实行书面报价和谈判报价。

5.谈判程序:由谈判小组成员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

七、中标事宜

采购人与招标要求的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在符合资质、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谈判人为中标人。

八、验收标准和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建筑施工质量标准以及签订合同的要求验收本工程。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18-2796632

附件:基础外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隔音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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