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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18-02-25    

四川文理学院拟对“四川文理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川文理交易中心2018X009号

二、比选项目名称:四川文理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代管资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本次比选拟对四川文理学院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比选,有关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比选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五、参与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达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不低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业绩(维修或修缮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工程师等人员齐全,以上人员均为比选申请人单位的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8)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9)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

1、介绍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格式附后)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此经办人必须为拟参加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与比选申请文件不相符,视为无效标。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8年2月26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四川文理学院4018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免费,比选参与资格不得转让)。

八、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4019办公室(暂定)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四川文理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781889551;0818-2796632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5日

  •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   电话:0818-2796632  0818-279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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