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